登高处,山河远阔,归家时,人间烟火,秋天的色彩斑斓,携父母一起看看浓情的人间烟火,有检察时刻陪伴。
即使犯了法也要先找到家
“我本来犯法了,却还让我住进了养老院,以后我要好好生活”。近日,当宜都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送达不起诉决定时,李某某心情十分激动,他的命运发生了根本变化。
时间追溯到2023年10月,李某某因连环盗窃被抓。因其年满74周岁,羁押场所不宜关押,侦查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。经审讯,李某某却供述自己没有户籍,没有家庭,没有住处。侦查机关将案件提前预报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后,“高龄、流浪人员”等特殊标签,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。
提前介入了解基本案情后,检察官建议首先从调查李某某的户籍情况入手,优先保障其公民基本权利。根据李某某的供述,办案人员经多方了解打听,辗转找到李某某的姐姐。考虑到李某某及其姐姐均年事已高,为保障李某某的老年生活,办案人员协调村委会为李某某重新登记户籍并办理身份证、社保卡,找回了李某某“丢失”多年的身份。之后,经其本人与村委会共同申请,李某某被托养至乡镇集中供养养老机构生活,基本生活有了保障。
流浪期间,李某某自2023年4月至10月间,先后多次在宜都市红花套辖区内实施盗窃,盗窃财物均为成色较旧的自行车,实际获利900余元。
检察官围绕犯罪动机、赃款用途等问题,再次对其进行详细讯问。据李某某交代,当年自己离家后,靠在建筑工地上做帮工、看守材料之类的杂活谋生。期间回家过一次,但房屋已经坍塌,家人不知所踪。
一天,他偶然在一农户家门前看见一辆自行车,也没有上锁,便以50元将车卖给废品收购站。此后,李某某在捡拾垃圾之余,多次盗窃无人看管的自行车,直到被抓获。
案件所有来龙去脉调查清楚,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虽然构成盗窃罪,但其因生活所迫实施犯罪行为,且盗窃数额较小,犯罪情节轻微,可以不判处刑罚。另外,因李某某现被托养至养老机构,费用系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共同支付,一旦追究其刑事责任,李某某将失去享有这些补贴政策的资格,再次濒临贫困绝境。
但李某某的行为确实触犯刑律,也应当受到一定的惩罚。检察官决定根据该院正在试行的“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”工作制度,要求李某某通过参加一定时长的公益服务,认识错误,真心悔改。经福利院监督,李某某认真有效完成了田间劳动、福利院内卫生打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。
4月24日,公开听证会上,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表示赞同,并表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,既让行为人受到了教育,也考虑了行为人的基本生活保障,是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、能体验、得实惠“检护民生”的生动实践。
儿女虽然多都不养我怎么办
“真是太感谢检察官了,孩子们终于协商好了,我终于不用愁养老问题了。”贾婆婆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的说。近日,当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,成功调解纠纷,帮助九旬老人向子女追索赡养费,让老人能够安享晚年。
百善孝为先,子女赡养父母,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法律明确的义务。贾婆婆今年92岁,与丈夫育有两儿六女。2012年,贾婆婆夫妻二人年老体弱需要子女赡养,因大儿子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,夫妻二人由其余七个子女轮流抚养照料。2018年老伴去世后,丧葬费由小儿子承担。直至2022年底,贾婆婆继续由七个子女轮流抚养。但从2023年开始,贾婆婆由小儿子一人抚养照料至今。子女间因赡养问题产生分歧,经村委会多次协商,均未能与其余七个子女达成赡养协议,贾婆婆遂向当阳市检察院寻求帮助。
接到申请后,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老人家中进行走访调查,了解贾婆婆的情况。经调查,贾婆婆年事已高,长期卧床,生活无法自理,其子女应履行赡养义务,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,遂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。考虑到本案属于家庭纠纷,仅通过诉讼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,反而可能导致家庭关系进一步恶化,需要在支持起诉的同时解开心结,真正让老人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。检察机关联合法院、司法所共同上门调解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。经过二个小时的调解,八名子女最终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贾婆婆由大儿子赡养并承担丧葬事宜,其余子女每月共同承担赡养费2000元,医疗费用均摊。
我们想暖和过冬 却买到了黑心棉被
“这些棉被都是从新疆那边托关系偷偷搞出来的专用物资,受委托送给家属的,现找错了地方,不能寄回去,我们要找个工厂便宜处理!大爹大妈,你们今天真是走运了!原价一千多的几百元给你们啦!”今年3月,拉着一车“黑心棉被”的诈骗团伙来到远安县某偏远山村开始了他们的表演。
听说新疆优质棉被只需一两百元一床,许多老年人以为捡了大便宜,纷纷购买,殊不知这些所谓的优质棉被、驼绒被原料竟然是“非生活絮用纤维制品”,被诈骗团伙换个标签就成了新疆备用物资家属专用被,身价高涨,主要销往偏远山区,卖给中老年人。
2023 年11月以来,被告人熊某某等人纠集到湖北恩施、宜昌等地骗取农村留守中老年人财物,熊某某出资低价购入劣质棉被、驼绒被,后组织欧某某等5人撕下“非生活絮用纤维制品”的标签,利用标有“新疆备用物资”“家属专用被”等字样的出库单、印章、胶带等工具,将劣质棉被、驼绒被包装成新疆军用棉被,后欧某某等人以虚构的人名向遇到的村民问路,假装拨打电话联系,实际通话内容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录音,制造“无奈低价处理优质棉被”的假象,使不明真相的老年人信以为真,从而以250元至75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劣质棉被,每卖出一套获利130元至430元不等。
远安县嫘祖镇70多岁的张大爷不小心就上了这伙骗子的当,在花费1500元购买了三套被子后发现被骗遂报警,于是这个在多地流窜作案的诈骗团伙被抓获,经专业检验机构检验,涉案棉被的成品絮、原材料样品存在废旧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、经脱色漂白处理的纤维下脚料,不符合生活絮用纤维制品的要求。经查证,36名被害人,多数为农村留守老年人。
9月30日,经远安县检察院公诉,6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七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近日,远安县检察院将追缴的赃款28420元陆续发还给被害人,并与公安、民政等部门联合有针对性加强防诈骗宣传,重点增强老年人的防骗意识。
为公司奉献了一生 到头来难道是一场空
“谢谢你们,我的晚年生活总算是有保障了。”7月24日,在兴山县综治网格中心检察工作室,老万当场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,向检察官连连道谢。
1985年7月,老万与当地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2011年7月,公司进行人事制度改革,老万因超龄未参与竞聘,公司按照医疗期人员标准支付老万工资待遇。但在往后的时间里,老万却与公司产生了多次劳动纠纷,双方就工资待遇、养老保险等问题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,矛盾逐渐升级,甚至多次对簿法庭。
2022年3月,老万在诉讼无果的情况下,走进了宜昌市检察院,申请民事检察诉讼监督。受理案件后,检察官审查认为,法院判决并无不当,可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。但是老万的晚年生活怎么办?如果此时单纯地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,明显属于“案结事不了”。
怎样才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?根据该案的情况,检察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,摆事实,明法理,说情理。一方面,检察官告诉公司,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,作为公司的老员工,要善待他们;另一方面,检察官开导老万,要服从安排,主动学习,适应管理。在检察官的耐心劝说下,双方逐渐消弭分歧、达成共识。
眼见时机成熟,宜昌市检察院迅速组织召开听证会,听证会上老万同意与公司商议和解,但由于当事双方关于赔偿的诉求差异过大,和解陷入僵局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兴山县检察院在宜昌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的指导下,在上下联动的同时加强横向联动,主动向当地政法委汇报请示,联合县信访局、法院等单位成立化解专班,合力促进纠纷化解。今年7月,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老万与公司握手言和,公司同意老万提出的关于工资、公积金、养老金等合理诉求,一次性补偿15万元。
老人何苦为难老人
宜昌市西陵区某超市内,叶婆婆拿着挑选好的蔬菜,来到收银台准备结账,可是找来找去,却始终不见钱包的踪影,万般焦急之下,她猛地想起刚刚买菜时的可疑身影,她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:“警察同志,我的钱包被偷了!”
原来,2024年3月的某日清晨,马上就要满八十岁的叶婆婆和往常一样来到家附近的超市买菜,正当她挑选果蔬时,一名包裹严实、戴着黑帽子蓝色口罩的女子多次向其近身贴靠,似乎是有意无意地要与叶婆婆产生身体接触。叶婆婆一开始也只是觉得奇怪,但也没太在意,直到付钱时找不到钱包时,她才意识到自己的钱包被偷了。“钱包里有一千元现金,那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!”叶婆婆报案时急切地对民警说道。
次日,公安机关经过摸排研判,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。2024年5月,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至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。
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也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,且李某某2009年至2023年期间,曾多次因盗窃罪获刑。“反正不是我干的,我没有偷东西!”李某某态度强硬,拒不认罪认罚,于是检察官在“零口供”的情况下,从客观线索出发,结合视频监控、查获现金等证据,最终认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,并向法院提起公诉。与此同时,检察官在与民警的配合下,将查获的800元现金交还给了叶婆婆,同时联系李某某家属代为退赔了200元,挽回了叶婆婆的全部损失。
在法庭上,检察官考虑到被告人年龄较大、犯罪数额较小,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七个月。听到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后,李某某潸然泪下,并当庭认罪认罚,“我这次偷的钱只用去买了药,我以为我前科太多,这次会被判好几年,感谢检察官给我这个机会!出去之后我一定不会再犯!”最终,法院采取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,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(宜昌检察)